漁工服務
主要在漁船上工作,遠離陸地,在開放海域進行捕撈作業。
工作內容
  1. 操作漁具和設備,進行魚類的捕撈和處理
  2. 分揀、分類捕獲的魚類,並進行初步加工
  3. 維護漁船設備,確保航行和捕撈作業順利進行
漁工
背景圖

漁工申請資格

1 總噸位二十噸以上之漁船所有人
2 總噸位未滿二十噸之動力漁船所有人
3 箱網養殖 需擁有主管機關核發之箱網養殖漁業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明
需擁有主管機關核發之箱網養殖漁業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明
漁船

二十噸以上漁船

主管機關核發之漁業執照

未滿二十噸漁船

主管機關核發之漁業執照及小船執照
箱網養殖
1 主管機關核發之箱網養殖漁業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明
2 箱網養殖須檢附聘傭辦法證明書
其他所需文件:
1 船東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本國船員名冊或船員證影本
3 漁業公司(法人)須檢附聘傭辦法說證明書
1 船東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本國船員名冊或船員證影本
3 漁業公司(法人)須檢附聘傭辦法說證明書

聘請漁工每月所需費用

基本薪資
28,590元
健保費
1,384元
勞保費
2,301元
就業安定費
2,000元
加班費
119元/時×1.34
(前2小時)
加班費
119元/時×1.67
(2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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